Article 28

Amended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政务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

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或者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的电子签名进行确认的电子材料,与实体材料具有同等效力,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