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责任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和下列要求履行保护责任:
(一)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危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的行为;
(二)保持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特色装饰、空间尺度和历史环境要素的完整性;
(三)完善历史城区及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开展环境整治,保持整洁美观;
(四)制定优化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防灾、减灾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确保消防、防灾等公共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保护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