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增强全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事故预防、自救互救的能力。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向教职工和学生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