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赣南脐橙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等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脐橙质量安全。

赣南脐橙生产企业、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等应当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农药使用记录应当保存二年以上。

Local Regulations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