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电力设施所有权人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电力生产经营场所和下列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一)人口密集地段的架空输、配电线路杆塔;

(二)人员及车辆(机械)活动频繁区域的架空输、配电线路杆塔;

(三)自走式机械频繁通行地段的架空输、配电线路杆塔;

(四)输、配电线路上的变压器平台或者围栏;

(五)变电站、换流站、开闭所、电缆终端站围墙(栏);

(六)城镇繁华地段电力电缆沟盖板;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设施和设备。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