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对体育资金和各项奖金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克扣、私分体育资金和体育奖金。体育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应当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