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服务对象可以根据需要签订书面志愿服务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签订书面志愿服务协议:

(一)对人身安全、身心健康有较高风险的;

(二)连续一个月以上提供专职服务的;

(三)为大型社会公益活动、应急救援等提供志愿服务的;

(四)组织志愿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

(五)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市民政部门可以制定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