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当设置在建筑低层,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养老服务功能区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二层以上的应当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梯、升降设备等便利辅助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当满足消防安全、紧急救援、应急救护、卫生防疫、通风采光等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