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执行办法,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奋敬业、清正廉洁,保持良好的作风和形象。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4,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