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影响通信的,应当在重大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向省通信管理机构作出口头报告,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的五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

发生通信事故可能对电信用户产生影响的,应当及时告知相关电信用户。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