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对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和办公厅、研究室、工作委员会主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秘书长和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长、主任,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的任免,以及批准任免、决定代理、决定接受辞职、撤职、批准罢免,一般逐人进行表决。
对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省人民检察院和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任免,一般分类进行合并表决。
通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进行合并表决。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