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纳入科技发展规划,采取下列措施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一)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
(二)创建中医药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省级中医药研发中心、中医药公共服务平台、中医药信息网和中医药产业专利信息平台,组建中医药发展协同创新体,支持中医药科研机构、重点研究室、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和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支持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
(三)鼓励中医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建中医药国家级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支持中医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合作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技术创新中心;
(四)在科技计划中设立中医药科技研发专项,科技计划项目指南重点支持中医药领域的科研项目攻关;
(五)支持与中医药相关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加大对中医药研发成果转化的奖励力度。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