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试验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