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技术档案,及时、真实、完整地记录施工过程质量检验检测等情况。
对隐蔽工程以及地质条件复杂或者结构复杂的工程重点部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施工过程,并建档保存。
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质量,不得偷工减料,禁止擅自改变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性能和数量,并将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生产商、销售商和出厂合格证明资料等信息记录存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