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和湖泊、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在城市雨水行泄通道、易发生内涝路段、地下通道和湿塘、雨水湿地等设置海绵城市设施的区域,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标牌,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避免人员坠落、车辆陷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海绵城市设施的警示标识标牌。

Local Regulations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