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定期推送给金融机构。

鼓励我市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使用公共信用信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完善中小企业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对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银行给予贷款风险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应急转贷纾困等资金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