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爱卫会应当制定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方案。
市、县(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病媒生物监测网络,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并向同级爱卫会报送监测结果和评估报告;爱卫会根据监测结果和危害程度,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爱卫会成员单位根据病媒生物活动规律和密度,采取综合防制措施,按要求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本辖区单位和个人,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和孳生地治理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其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共用设施的病媒生物实施预防控制。
Local Regulations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