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在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城乡建设、房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水务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市绿化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