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在网络文明方面,自觉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拒绝网络暴力,不得以发帖、跟帖、转发、评论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

(二)维护网络秩序,不得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违法信息。

(三)尊重他人隐私,不得非法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理他人肖像、身份、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四)网络运营者应当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时长、内容及消费等进行限制。

(五)其他网络文明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