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管理部门是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工作的主管部门。林业部门负责洛阳牡丹种植产业的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公园、游园和景观绿化带内牡丹种植养护的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
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洛阳牡丹文化保护传承、文旅融合发展的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洛阳牡丹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监督、指导,以及商标、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发展和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商务、金融、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