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高层住宅应当在每层公共区域的显著位置摆放灭火器材,有条件的配置自救呼吸器、救援哨、疏散用手电筒等逃生疏散设施器材。
高层住宅的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应当在每层楼板处及穿越井壁处进行防火封堵,电缆井、管道井检查门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内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管道或者线路的安装、改造,不得影响防火分隔功能。
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