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技术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排水、交通标志标线,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在建设过程中,农村公路存在安全隐患和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设置公路运行监测设施。

鼓励农村公路沿线配套设置招呼站、交通驿站、旅游观景台(点)、特色产品展示场(馆)等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