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省人民政府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建立泸沽湖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泸沽湖保护的重大事项,推动跨区域协作,共同做好泸沽湖保护工作。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建立沟通协商工作机制,执行联席会议决定,共同研究、协商处理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事项,并按照统一法定水位、统一水质保护标准、统一监测等要求,推动区域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协同做好泸沽湖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工作,协同落实湖泊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自治州、县人民政府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就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事项协商不一致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会同云南省同级人民政府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