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泸沽湖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强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实行雨污分流,禁止污水直排,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率。

泸沽湖的住宿、餐饮及其他经营者应当按要求接入污水管网或者配套建设污水处理、油污分离等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泸沽湖的其他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化粪池等污水处置设施,禁止污染物直接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