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防洪排涝巡查检查制度,在汛前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并加强城市广场、立交桥下、地下设施、老旧居住区等重要区域和易涝区域的治理,配备必要的强制排水设施和装备。在汛期应当加强对易涝点的巡查、值守,发现险情时,立即采取措施。

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排水防涝要求,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疏浚,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