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新建建筑区划红线内配套供热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

换热站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在供热区域独立设置,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避免噪声扰民,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

Local Regulations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