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并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优化服务,指导其依法平稳完成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转型过渡。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