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农业农村、商务、供销合作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帮助家庭农场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

鼓励电子商务平台采取降低入驻门槛和促销费用等措施,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线上销售。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