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本辖区基层治理体系。市、县(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本辖区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信访、财政、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根据其职责或者章程,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村民、居民参与网格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