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与监督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实行“推送即认领”工作制度,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和双向反馈机制。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应当将行政审批信息实时推送至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即时接收,并启动监督管理程序。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可能对行政审批产生影响的行业管理、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同步推送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应当即时接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于作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推送至监督管理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