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支持智慧公交建设,推广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推动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共汽车客运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应用,提升公共汽车客运智能化水平。
以公交化方式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应用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使用公交中途站等设施,中途站点应当设立明显提示标识。
推动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先试,使用智能网联汽车开展公共汽车客运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