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乘客应当遵守下列文明乘车规定:
(一)在站点区域内候车,有序上下车;
(二)有序乘坐公共汽车,并主动为有需要帮助的乘客让座;
(三)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时按照规定保持静音或者控制外放音量;
(四)不携带超大、超重、超长或者可能污损车辆、损伤其他乘客的物品;
(五)不在车厢或者场站内饮酒、吸烟、乞讨、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六)足额购票、投币、刷卡或者主动出示乘车票证,不使用过期、伪造或者他人专用的乘车票证;
(七)不携带除导盲犬、扶助犬外的犬只和其他可能危及乘客人身安全或者行驶安全的动物上车;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