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举办公益性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研讨会、座谈会、咨询活动,组织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竞赛、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

(二)编写、制作、出版、评选和推荐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书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三)研发、生产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宣传产品,制作和发布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公益广告;

(四)利用口头传承,广播、电视、电影、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普及哲学社会科学;

(五)利用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六)设立哲学社会科学合作交流平台并开展活动;

(七)开展其他形式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