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制作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节目和公益广告,开设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栏目。

影视生产、发行和放映机构应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和放映。

书刊出版、发行机构应当扶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书刊的出版、发行。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