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组织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原有的排水管网、河湖水系、降水时空分布、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针对城市特点,合理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明确雨水滞蓄空间、径流通道和设施布局,科学划分排水分区,合理确定技术路线。

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