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根据不同纳税主体需求,及时提供咨询指导,强化税收优惠便民服务,保障纳税主体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税务机关应当规范税费服务办理流程,建立健全预约办税、绿色通道、定制服务等工作制度,推行在线互动服务、操作智能引导、表单智能填报、系统自动处理等方式,提供精细化、个性化、便利化的税收服务。
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渠道,无偿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政策解答、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等精细办税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