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种子,未依法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有其他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行为、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种子,未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进行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