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法采取入股、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运用知识产权。

专利权人可以依法采取自行实施、合作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转化运用专利。

商标权利人可以依法采取作价入股、质押融资、使用许可、转让等方式促进商标转化、利用和价值提升。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可以自行实施其专有权,也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经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并投放市场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再次商业利用的,使用人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并不向其支付报酬。

植物新品种权利人可以依法采取自行使用、合作使用、转让、许可他人使用、作价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转移转化植物新品种权。利用财政资金兴办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应当及时转化运用植物新品种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自行行使其著作权,也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

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文艺作品和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产品,应当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发展支持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