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设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整合停车数据信息,完善停车数据实时采集、发布、停车引导、泊位共享等智能化功能,向公众提供实时空余车位显示、车位预约、收费信息等服务,实现停车泊位一网统管。

鼓励停车场经营者参与停车服务和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将停车信息纳入本市停车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并将公共停车场出入口采集的车辆数据、视频图像接入本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相关单位应当对收集到的信息依法保密。

Local Regulations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