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建设公共停车场应当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设计要求,配套建设供电、照明、消防、排水防涝、视频监控、安全防护以及停车引导等设施,设置无障碍专用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当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不得低于总停车位的10%,并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鼓励改造既有公共停车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