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增强社会公众防御雷电灾害意识,提高应急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

学校应当把雷电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教学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雷电灾害防御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气象、科学技术等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