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省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适用本条例。

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立法法、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