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决防范和抵制不良思想文化影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邪教活动以及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