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两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污水排放应当按照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二)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用、闲置或者拆除。未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三)因事故排放或者突发性事件造成水体污染时,排污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扩大污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