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其他企业、社会组织应当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工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主管理,支持和督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实行厂务(事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