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省人民政府统筹领导泸沽湖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议事协调机制,综合协调处理泸沽湖保护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
市人民政府承担泸沽湖保护治理主体责任,决定泸沽湖保护的重大事项,建立完善泸沽湖保护目标责任、评估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泸沽湖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泸沽湖管理机构)、县、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综合服务监管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