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合作区可以与珠海市相关单位建立情报会商、数据信息互通、海陆联合打击、应急处置响应等反走私综合治理常态化合作机制,构建跨区域反走私工作共同体。

合作区根据实际需要,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相关单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相关单位的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交流合作。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