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县(区)应当确定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市、县(区)、乡镇(街道)应当明确承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网格化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落实本辖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公安、民政、财政、信访、民族、宗教、教育、发展改革、司法行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