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本条例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根据规划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公共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供特定对象停放车辆的场所,包括居住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停车场等。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的供社会公众临时停放车辆的场所,包括车行道停车泊位和人行道停车泊位。
Local Regulations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