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除国家规定应当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以外,浦东新区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也应当披露相关环境信息。

浦东新区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名单由浦东新区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规定确定并公布,其监管要求和法律责任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的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3